社會

露營車宜蘭羅東撞限高門架 公所切鐵鍊助脫困警開罰

2025/8/18 15:13(8/18 15:46 更新)



邱姓男子17日駕駛露營車行經宜蘭縣羅東鎮南昌東街地下道時,未注意限高2.2公尺標誌,車頂擦撞到限高門架,使得道路無法通行,公所派員以砂輪機切割懸掛在門架的鐵鍊,邱男才得以倒車脫困。(讀者提供)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傳真 114年8月18日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8日電)邱姓男子昨天駕駛租來的承載式露營車,行經羅東鎮地下道時,未注意限高2.2公尺標誌,車頂擦撞到限高門架,公所派員切割掛在門架的鐵鍊才得以倒車脫困,警方將依法開單舉發。

羅東警分局今天表示,昨天晚間6時許接獲通報,羅東鎮南昌東街地下道發生交通事故,經派員到場了解,邱男駕駛租來的承載式露營車,行經此處時未注意限高2.2公尺,車頂擦撞到設在地下道入口處的限高門架,使得道路無法通行。

羅東鎮公所也派員以砂輪機切割懸掛在門架的鐵鍊,邱男才得以倒車脫困,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對邱男開單舉發,依法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羅東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注意路況及道路設施,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行駛,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以確保行車安全及順暢。(編輯:張銘坤)11408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 Posts

1 of 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