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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處前上校處長、組長涉詐領餐費案 桃檢起訴

2025/8/20 16:50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0日電)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軍情處吳姓上校處長,涉詐領差旅費、偽報餐敘費;前軍情處張姓上校組長則涉不實核銷餐券;桃園地檢署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起訴2人。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2歲吳男在民國108年8月至111年5月31日擔任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軍事情報處上校處長(現已退伍);48歲張男則於110年11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擔任軍事情報處情研組上校組長。

起訴書指出,吳男在任職期間為貼補交通費支出,明知部分時間未出差,卻指示不知情的下屬核銷12次差旅費,合計領得差旅費新台幣1萬9977元。

此外,吳男也在110年12月15日、111年2月15日,以實質上並未發生的「與韓國駐台武官等人員外事交流餐敘」、「情報交流暨外事工作餐敘」名義,命不知情下屬核銷2萬元、8000元。

起訴書指出,吳男與張男111年3月30日於一次在餐廳舉辦的工作會議後,為核銷下屬事先購買的其他餐廳餐券,命下屬於隔天以20份餐券名義核銷2萬3000元,張男明知簽呈上所載的餐券內容為不實,仍在簽呈核章。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之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張男涉犯刑法之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皆起訴。

起訴書指出,審酌吳男犯後坦承犯行,各別犯罪所得均在5萬元以下,並已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官從輕量刑,以勵自新;張男否認犯行,雖審理中坦承犯行,仍不宜宣告緩刑。(編輯:李錫璋)1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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