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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羈押期將屆滿 請求交保處理7架飛機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0日電)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掏空遠航,一審判決合計15年,二審時因屢次科技監控違規遭羈押。張綱維今天出庭表示,請求法官准予具保,讓他處理還停在機場的7架飛機。

由於張綱維羈押期間即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有無必要延長羈押召開訊問庭聽取檢辯意見,並提解張綱維出庭。

張綱維在庭上表示,因母親罹癌後健康惡化,且遠航還有7架飛機在機場,請求讓他交保與民航局協商,一併處理財務事宜。

張綱維辯護人表示,不能僅因先前幾次科技監控違規,就再執行羈押,此部分有情輕法重、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法官庭末諭知,本件候核辦,是否延長羈押,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全案緣於,張綱維被控侵占遠航公司款項,並藉由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本息移轉給遠航等。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判處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4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徒刑。

一審宣判後,合議庭針對張綱維的強制處分裁定加裝電子腳環,且不得接近機場、港口、海岸線,到派出所報到的次數改為每週三報到1次。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二審審理期間,審酌張綱維屢次科技監控違規涉逃亡,4月2日裁定羈押,羈押期間7月1日期滿。合議庭6月間裁定,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編輯:蕭博文)1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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