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1 13:23(8/21 13: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控告前夫林致光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推倒她致傷,北檢今天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罪起訴林致光。林致光發聲明表示,絕無推倒或接觸到林穎孟,將於法院澄清及證明。
根據起訴書,林穎孟與林致光於民國113年1月25日登記離婚,2人於112年婚姻存續期間,林穎孟因前夫的家庭暴力行為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台中地院於同年8月9日裁定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命林致光不得對林穎孟實施家庭暴力及騷擾行為。
檢方指出,林致光於保護令有效期間內的112年9月15日晚間11時許起至翌日凌晨2時許止,在位於台北市松山區住處內,未體諒林穎孟甫結束人工生殖手術需要休息,要求林穎孟歸還衣服,還多次出手拉扯林穎孟身上的棉被、與林穎孟爭搶手機,並推倒林穎孟,導致林穎孟右膝挫傷、瘀青等傷害,並使林穎孟精神上感到痛苦畏懼。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刑法傷害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罪起訴林致光。
林致光(前誠泰銀行少東)中午由律師代為發布聲明表示,迄未收到起訴書,尚難對案情細節回應,但起訴所指同一糾紛,前曾獲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他絕無推倒或接觸到林穎孟,恐係不同檢察官對於事實認知不同,將於法院續為澄清及證明。
聲明指出,林穎孟就2人婚姻所生事件,前曾提出數起包含傷害、妨害自由、恐嚇、違反保護令等告訴,但全部經台中地檢署、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確定,及本次台北地檢署另為不起訴處分,足見除本案外,林穎孟提告內容均經檢方查證並非事實。
聲明表示,2人仍有夫妻剩餘財產案件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林穎孟對於僅維持9個月的婚姻竟於訴訟中一度提出新台幣5000萬元要求,是否為此而反覆提出刑事告訴,不得而知,惟仍盼雙方回歸理性,於法庭內依法處理。(編輯:李錫璋)1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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