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2 16:55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警分局前中崙派出所陳姓員警涉包庇應召業者,另涉幫友人查車籍與個資、找國道員警銷罰單,北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個資法等起訴陳男等9人。
北檢表示,本案被告除陳姓員警,還包括陳姓機車行業者、劉姓應召業者、邱姓退休員警、邱男的陳姓友人、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隊艾姓員警、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汐止分隊許姓小隊長、泰山分隊林姓小隊長、泰山分隊何姓員警。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劉姓應召業者民國106年間,以人頭租屋經營泰籍女子應召集團,遭松山警方查獲;劉男致電陳姓員警討論,陳男涉嫌僅移送人頭租屋者,未追查集團成員,使劉姓應召業者免於刑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陳姓員警另涉嫌協助陳姓機車行業者及邱姓退休員警等人,查詢客戶車籍資料、保母個資等,藉其職權查詢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並將應屬秘密的資訊洩漏予陳姓機車行業者、邱姓退休員警等人,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此外,陳男的同事孫姓員警因在國道駕車超速,請託陳男協助關說銷單。陳男轉請託國道警艾男,艾男再輾轉傳遞銷單訊息予許姓小隊長、林姓小隊長,最後由林男指示何姓員警銷單,使孫男免於罰鍰及違規記點,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編輯:蕭博文)1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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