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日電)越南籍武姓女子涉與胡男誘騙印尼女子來台賣淫,期間1名被害人身亡,另有被害人透過勞動部1955專線求援或由男客協助逃脫。北檢今天偵結起訴,求處胡男、武女各6年以上徒刑。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胡男、武女與印尼籍共犯「Luna」(通緝中)於民國112年間共組人口販運集團,由武女負責招募印尼女子來台、記帳,胡男負責刊登廣告,指揮陳男等人承租套房、收取性交易所得等,Luna則在印尼擔任窗口。
北檢查出,此集團透過臉書廣告,佯稱可來台從事SPA及卡拉OK陪唱、性交易等高薪工作,誘騙經濟困難的印尼女子來台,並先安排被害人隨印尼旅行團赴日本旅遊並取得簽證,再以觀光名義於日本簽證效期內可免簽證來台14天的方式入境。
被害女子抵台後即遭集團扣留護照,強迫拍攝清涼廣告照並學習性交易流程,由胡男等人安排於雙北等地承租套房性交易;為防脫逃,集團另巧立各種債務名目恐嚇脅迫,被害人每天性交易工作時間超過12個小時,卻僅獲新台幣200元至500元生活費。
113年7月間,其中1名被害人因心臟衰竭送醫,在意識清楚期間以手機打字向社工與印尼代表處人員表達不願回到老闆身邊,最終宣告不治。另有1名被害人因身體不適仍要接客,趁隙致電1955求救;也有被害人無法忍受性交易,由男客協助逃脫,並向印尼在台辦公室自首,全案因此曝光。
胡男、武女等人不滿男客協助被害人逃脫,向其他應召站蒐集男客的行動電話門號、工作地點等個人資料,由武女傳訊恐嚇男客,胡男甚至糾眾到男客上班地點要求交出被害人。
北檢今天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胡男、武女等8名被告,並聲請沒收扣案犯罪所得362萬餘元。
檢方認為,本案涉及跨國、跨境人口販運犯罪,目前查出8名被害人,已嚴重侵害人權並影響台灣國際形象,建請法院就主導本案的胡男、武女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陳男、簡姓應召站負責人有期徒刑2年以上,其餘被告各量處適當刑。(編輯:蕭博文)11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