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3 18:35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3日電)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對前女友家暴,女方聲請保護令後,邱男仍不斷傳訊息威脅,並持刀至女方住處破壞車輛。新北地檢署日前以違反保護令罪嫌起訴邱男。
根據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邱男與A女為前男女朋友,男方曾有家暴行為,A女113年8月向新北中和分局提告,並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但邱男不顧保護令限制,仍持續傳訊息恐嚇,並前往A女及其母親位於新北中和住處破壞其汽車,並拿刀割壞機車座墊、車身等,讓A女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
起訴書指出,邱男去年1月至8月間持續以訊息恐嚇A女「要讓妳付出慘痛代價」、「妳跑我追每天都是這樣我要怎麼對妳好」,甚至在保護令核發後仍傳槍械照片及「會怕就好」等威脅語句給A女。
檢方日前起訴邱男,並指邱男以一行為違反跟蹤騷擾罪、刑法毀損、恐嚇罪,以及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4罪,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從重以違反保護令罪嫌處斷。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1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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