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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申請註冊淡江大橋商標 新北不排除提異議

2025/9/17 19:50(9/17 19: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黃旭昇台北17日電)淡江大橋預計明年通車,交通部公路局今天證實申請註冊「淡江大橋」4字及圖案標誌的商標權,確保品牌形象與收益回饋到公共服務;但新北市不排除依商標法第48條提出異議。

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今天透過社群媒體表示,交通部將淡江大橋拿去申請商標,範圍包括印刷品、明信片、海報、包裝飲用水、影片製作、安排及舉行座談會、研討會、月餅、冰淇淋、車輪餅、海綿蛋糕、奶油餅乾等。她說,「難道以後民眾賣個車輪餅、蛋糕,上面印淡江大橋,都還要送交通部審查」。

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主任工程司陳文信說,淡江大橋受到眾所矚目,這次應該是首次針對橋梁註冊商標,為確保公共建設的公共性,以及品牌形象與收益形象可以回饋到公共服務,公路局才去申請註冊商標權,但不知道會不會通過。

陳文信說,未來沒有規劃要發行周邊商品,但有這樣的商標識別後,未來假如有商品就可透過品牌做文創,若民眾要使用開發商品至少要讓公路局知道,因此會訂定相關辦法,但註冊商標這件事也不知道會不會過。

將來商家使用是否收費,陳文信表示,後續會有訂定相關辦法,也並未跟新北市政府提過要申請商標,但假如有通過,新北市或其他機關基於公共性等要使用也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新北市府副發言人陳柏翰晚間表示,市府於上週收到公路局公文,公文內容指出,市府活動文宣品使用「淡江大橋」文字恐衍伸爭議,建議刪除「淡江大橋」字樣,這明顯與今天的說明有很大的不同。

陳柏翰表示,目前了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仍在審理此案,因此現階段不受任何影響,但若通過,不排除依商標法第48條提出異議。

陳柏翰也說,居民期待已久的淡江大橋是屬於全民的資產,呼籲交通部審慎思考並考量公共性。(編輯:陳清芳)1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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