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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橋申請註冊商標權 侯友宜:保留異議

2025/9/18 17:32(9/18 17:56 更新)



新北市長侯友宜(左2)與台東縣長饒慶鈴(左)、雲林縣長張麗善(右2)18日出席城市幣跨域合作記者會,會後一同接受聯訪。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攝 114年9月18日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8日電)交通部公路局申請「淡江大橋」字樣與圖案商標,引發地方關注。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強調,淡江大橋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出資合作的地標,商標權不應獨厚單一部會,新北保留異議立場。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近中午出席新北市、雲林縣與台東縣城市幣跨域合作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交通部公路局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淡江大橋」字樣與圖案商標一事。

侯友宜回應,新北持保留異議態度。他說,淡江大橋是中央與新北市共同出資與努力的成果,不只是新北的地標,更是台灣的重要地標。這些地標所有的權利,不應獨厚單一部會,而是全民的共同榮耀。

侯友宜指出,淡江大橋承載新北市民的努力與情感,也將融入市政推動與經濟發展中,不該被限制為特定部會的「特權」,而應是大家共享、共同見證的榮耀。

也參加記者會的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公路局此次商標申請涵蓋範圍過廣,甚至包括印刷品、研討會,以及蛋糕、車輪餅等。「難道將來商家在蛋糕上印上淡江大橋圖案,還要先向交通部申請?」她舉例,若新北市政府在淡江大橋舉辦跨年煙火,是否只能模糊地稱作「淡水那座著名的橋」,質疑商標可能限制各界使用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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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主任工程司陳文信昨天受訪時表示,淡江大橋申請商標是為了確保公共建設的公共性,至於能否通過仍未確定。

陳文信說,目前並未規劃發行周邊商品,但若未來有文創發展,商標可作為識別。商家若要使用,至少須知會公路局,並將訂定相關規範。不過他強調,即使商標通過,新北市或其他公部門基於公共性需求使用,並不會受到限制。(編輯:張銘坤)1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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