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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人頭門號逾半數為自願提供 NCC:賣門號違法

2025/10/13 16:26(10/13 16:53 更新)



圖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招牌。(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台北13日電)近期有通訊業者疑勾結詐騙集團,由通訊行提供4000門不法人頭電信門號供詐團使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秘黃文哲今天表示,經查至少2000門號是自願性人頭,提醒民眾出售門號屬違法行為。

黃文哲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說,台中警方9月底宣布破獲一起通訊業者疑勾結詐騙集團案,查扣人頭門號約4000門,初步清查被害人數約250名、財損約新台幣5億元。NCC已對電信行展開追查,透過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審查客戶身分、申辦目的及用途後,發現至少2000門號為自然人自願提供。

黃文哲指出,NCC已對電信行稽查,不過詐團現在會透過蝦皮等網路平台收購自然人門號。據了解,一門門號約5000元,不少民眾因貪圖小利或急需用錢而辦門號換現金,這是違法行為,不是一句「我不知道」就沒事,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NCC近日也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有網路廣告寫「辦門號就可以快速換現金」,當心成為詐欺幫助犯。NCC強調,販賣手機門號、SIM卡都是違法行為,這些門號可能會被作為詐欺工具,即使當事人不知道會被用來詐騙,仍可能構成幫助詐欺罪。

NCC以案例說明,有民眾將申辦的手機門號SIM卡提供詐團使用,獲取1500元報酬,構成幫助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遭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編輯:張良知)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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