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男襲擊毆傷社運人士 苗檢起訴求刑10月以上

2025/10/14 18:2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苗栗社運人士陳祺忠今年2月遭2名男子在街頭襲擊毆傷,案經檢警偵辦,檢方今天偵結,以傷害罪起訴2名被告,並以此暴力行為可能導致寒蟬效應,向法院請求處10月以上徒刑。

曾參與318太陽花學運以及全台各地多場社會公民運動的陳祺忠,今年2月6日晚間於竹南鎮住家附近,遭2名陌生男子襲擊。警方當晚獲報到場時,2名男子已離開現場,經過濾監視器掌握身分,通知陳姓、施姓2嫌到案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事件經陳祺忠透過臉書發文並公布傷勢照片後引發關注。

苗栗地檢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陳姓社運人士遭2嫌持辣椒水噴灑、持木棍毆打,導致臀部及下肢多處挫傷。檢察官彭郁清指揮偵辦並偵查終結,認陳姓、施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向苗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2名被告對於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之被害人施以暴力,不僅侵害身體法益,更公然挑戰民主社會中保障人民表意與參與公共事務之核心價值,可能導致寒蟬效應,嚴重侵蝕民主法治基礎,請求法院對被告2人均處以有期徒刑10月以上刑度,以儆效尤。

苗栗地檢署強調,對任何危害公共與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必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以確保社會秩序平和及民眾生命、身體安全。(編輯:黃世雅)1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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