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27 21:00(10/27 21:1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郝雪卿台北27日電)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說,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未依規定頻率稽查非洲豬瘟案場,確認廚餘再利用狀況;真正重點在落實稽查,以避免業者未確實高溫蒸煮而造成防疫破口。
此外,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要求中市府下午5時提疫情調查初步報告,明天下午3時前提完整報告;中市府農業局表示,疫調報告持續更新,將依應變中心指示辦理。
環境部晚間說,2021年11月29日函文請各地方環保機關輔導轄內廚餘再利用養豬場應每天到「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上傳蒸煮廚餘照片或影片,否則地方環保機關應依「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加強稽查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計畫」每月稽查1次,但台中環保局未依規定頻率稽查非洲豬瘟案場。
環境部表示,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可到「廚餘蒸煮申報系統」即時查詢養豬場申報情形,環境部每月也會統計未每天上傳蒸煮廚餘照片或影片養豬場,函請地方環保機關每月稽查1次。
環境部說,經查非洲豬瘟案場5月上傳24次(當天上傳5次、補傳19次),6月上傳8次(當天上傳3次、補傳5次),7月上傳1次(當天上傳1次),8月上傳0次,顯示未依規定每天上傳蒸煮廚餘照片,但台中環保局僅於5月及7月各稽查1次,6月及8月未稽查,不符規定。
根據應變中心稍早記者會說明,非洲豬瘟案場1月上傳23次、2月24次、3月28次、4月29次。
台中環保局說,非洲豬瘟案場過去3年共現場稽查24次,查無違反相關規定,已派員現場稽查及配合電話聯繫提醒落實蒸煮,確保廚餘再利用符合規定。
至於台中市長盧秀燕指不上傳也沒罰則,已請立法委員提修法;環境部說,可再討論,但上傳照片僅為輔助管理工具,真正重點在落實稽查,以避免業者未確實高溫蒸煮而造成防疫破口。
根據環境部說明,再利用一般家戶廚餘養豬場,如果未維持蒸煮設備中心溫度攝氏90度以上蒸煮1小時,可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處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罰鍰;再利用事業廚餘養豬場部分,違者可處6000元到300萬元罰鍰。(編輯:李明宗)11410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