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NCC人事同意權案 立院11/7記名投票表決

2025/10/31 11:43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31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定,11月7日進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此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之1未分配款運用暫行條例草案」今天順利在立法院會付委審查。

立法院會上午因進行朝野黨團協商而延後舉行,立法院長韓國瑜於10時16分宣布開會後,隨即宣讀黨團協商結論表示,立院各黨團決定11月7日院會報告事項結束後,先進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原定施政質詢延至下午進行。

行政院7月底宣布,提名成功大學資工系暨研究所特聘教授蔣榮先、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特聘教授程明修、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葳威及世新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為NCC委員,並指定蔣榮先為主委、程明修為副主委。

今天院會議程部分,院會決議,民進黨團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之1未分配款運用暫行條例草案」,與國民黨團提「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之1、第38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均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

此外,沈伯洋等民進黨立委提出立委赴中納管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條文修正草案、港澳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因藍白黨團反對,無法付委審查。(編輯:謝佳珍)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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