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中國擴大台胞證落地簽範圍 增至100個口岸

2025/11/3 11:50

(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表示,將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等於新增42個口岸。

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今天頒發10條移民和出入境新措施。當中第9條規定,從11月20日起,將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

根據規定,未持有效來往大陸出入境證件的台灣居民抵達口岸時,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經批准後即可領取證件入境。

規定新增的42個口岸為:天津港、滿洲里(機場)、滿洲里(公路)、二連浩特(鐵路)、二連浩特(公路)、丹東港、營口港、琿春(公路)、黑河(港口)、同江(港口)、撫遠港、饒河港、蘿北港、東寧、綏芬河(公路)、連雲港港、煙台港、日照港、威海港、石島港、龍眼港、廣州琶洲客運港、蛇口港、皇崗、羅湖、珠海港、橫琴、港珠澳大橋、拱北、中山港、汕頭港、揭陽潮汕機場、友誼關、東興、麗江三義機場、磨憨(鐵路)、磨憨(公路)、河口(公路)、蘭州中川機場、敦煌莫高機場、喀什徠甯機場、霍爾果斯(公路)。

此前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10月15日表示,為進一步擴大開放,讓台灣民眾來大陸更便利和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擬於近期將台灣民眾來大陸落地辦證口岸範圍,擴大至全部符合條件的口岸。

另外,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提出,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台灣探親簽註「全國通辦」措施。從11月5日起,大陸居民擬往來台灣地區探親,可向全國任意一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探親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此前陸委會回應大陸擬將擴大一次有效台胞證落地辦理口岸範圍時指出,不排除是涉台部門對台工作績效乏善可陳,僅能提出各種方案「充業績」,對於國人吸引力有限。(編輯:呂佳蓉/廖文綺)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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