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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溯溪女學員溺斃案 負責人判賠400萬元

2025/11/4 18:31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4日電)武林帖開發公司負責人邊男與2名教練,去年在新竹縣尖石錦屏溪辦夏令營,黃姓女學員遭漩流捲入溺斃,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邊男1年4月、緩刑5年,須賠償被害家屬新台幣400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10月31日判決書指出,邊男去年7月辦夏令營,學員共15人、年齡約6至12歲,而邊男僅派徐男、張男2人帶隊,徐男證照過期、張男無證照,人力與資格均不符。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31日尖石地區受凱米颱風降雨影響,錦屏溪A點水深約144至152公分,河道狹窄並形成漩流,不宜溯溪,但徐男、張男僅試滑3次即讓學員下水,黃姓女學員在入水後未浮出,2人雖搜尋仍未發現。

判決書表示,後來其他教練尋獲黃女並帶回營地,但邊男與2名教練未即時施作CPR,僅等119到場,延誤急救不治。

法官審酌,邊男與2名教練明知溯溪風險,卻欠缺專業判斷與風險意識,選錯場域、未妥為監督與配置人力,雖事後與家屬和解,但已造成不可回復的結果。

新竹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邊男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5年,並須賠償家屬400萬元;徐男判處9月、緩刑5年,須賠償120萬元;張男判刑7月、緩刑5年,須賠償100萬元。若未按約付款,可撤銷緩刑,須入監服刑。(編輯:林恕暉)1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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