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林佳龍:愛沙尼亞設處協商啟動僅半年 名稱諮商中

2025/11/5 13:19(11/5 13:38 更新)



外交部長林佳龍(圖)5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列席報告「川普亞洲行及『川習會』後印太區域經濟、安全情勢對我之影響」,並備質詢。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14年11月5日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5日電)外媒報導,台灣與愛沙尼亞互相設處的協商因名稱而卡關2年。外交部長林佳龍今天澄清,愛方4月才通過賦予台灣設處的法源,因此是在半年前展開協商,並非2年,目前仍在諮商中。

日經亞洲日前報導,愛沙尼亞政府2023年宣布願接受台灣設立代表處,但因代表處名稱要使用「台灣」或是「台北」喬不攏,雙方協商2年多仍是僵局。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邀請林佳龍、國安局副局長張元斌、經濟部次長江文若、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經貿辦執行秘書徐崇欽報告「川普亞洲行及『川習會』後印太區域經濟、安全情勢對我之影響」,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詢時關切,根據日經亞洲報導,愛沙尼亞政府尚未收到開設代表處的申請。

林佳龍答詢表示,愛沙尼亞國會今年4月通過法案,賦予台灣設立辦事處的法源,其實是在半年前雙邊展開協商,並非報導所稱的2年。愛沙尼亞事務目前由駐拉脫維亞代表處兼轄管理。

他強調,互相設處的地位、名稱等,目前都在諮商當中。

根據愛沙尼亞國會4月16日發布新聞稿,愛沙尼亞國會通過「對外關係法」修正案以及相關法案的修正案,增列修正條文允許屬地政府(territorial governments)以及實體在愛沙尼亞設立辦事處,也允許愛沙尼亞在屬地政府以及實體設處。

對此,外交部日前回應,台灣與愛沙尼亞關係友好,雙方在各領域交流密切。外交部秉持開放態度,願與愛沙尼亞本互惠合作精神,務實討論加強雙邊關係與增進相互瞭解的具體作法。 (編輯:萬淑彰)1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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