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立院初審 車輛噪音超標最重罰3.6萬、情節重大吊照

2025/11/5 17:37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5日電)為有效管制汽機車噪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明定機動車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可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完成朝野立委所提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噪音管制法規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許多車輛先以原廠排氣管檢驗,通過後再以改裝排氣管上路,導致許多民眾深夜或清晨深受噪音影響,多位立委提案增加噪音超標罰鍰,盼達成嚇阻作用。

朝野經過協商,敲定車輛噪音超標罰則。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時仍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

現行條文規定,若機動車輛噪音遭檢舉且不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合管制標準,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初審通過條文也改提高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此外,由於環保署已改制,初審通過條文配合將此法中央主管機關改為環境部。(編輯:萬淑彰)1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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