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4日電)新竹縣府今天說,竹北東區市場工程遭質疑遲延是因公所多次變更設計,且行政程序尚未完備,依法不得提前發包;竹北市公所說,是縣府內部行政協調及系統運作問題影響進度。
竹縣府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竹北東區市場在前市長何淦銘任內已完成發包動工,原預計113年9月啟用;現任市長鄭朝方調整政策,112年2月23日向縣府申請終止原設計及工程案,使整案退回原點。
縣府產發處表示,竹北市公所114年2月以「竹北水岸市集」重新提出多目標使用計畫及市場籌備計畫申請,縣府同年3月召開研商會議,協助市場籌備計畫及建照等程序同步啟動;公所在都審核定後,又提出變更設計,行政程序因此重來,縣府仍配合都審,並核發建照。
縣府表示,此案關鍵在於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市場籌備計畫仍未獲核准,而竹北市公所送交內容不完整,尚未完成補正,卻要求行政程序未完備前先准予工程發包,縣府依法不予認同。
對此,竹北市公所透過文字表示,此案於114年12月取得都市設計審議核定後,辦理建照申請,原可依實務採簡易程序審查,但縣府相關單位對審查方式認定不一、決策多次調整,加上建照審查無紙化系統異常,須改以紙本重辦,影響整體審查時程。
市公所說,公共工程在取得建築執照前先行辦理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無禁止,過去也有經縣府同意辦理案例;市公所曾函請縣府比照既有作法辦理,雖最終未獲同意,仍尊重縣府審查結果,並依意見辦理後續程序。
市公所指出,目前此案已取得建築執照,正依法辦理工程招標作業,將持續加速推動後續工程,盼如期、如質完工,回應市民對公共建設的期待。(編輯:林恕暉)1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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