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采彤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24)日宣布,依據總統川普指示,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Section 301),正式對60個經濟體採取最終貿易措施,原因是相關經濟體未能制定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品的制度。此次措施將對相關進口商品加徵10%至12.5%不等的301關稅,其中台灣部分產品將依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採10%機制計算,詳細品項將依《聯邦公報》公告辦理。
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表示,川普總統認為,數十年來僅靠道德勸說,並未能根除全球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問題。美國近一個世紀以來皆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且持續嚴格執法,現在也到了要求貿易夥伴採取相同標準的時候。
葛里爾指出,這項措施將有助於矯正既侵犯人權、又扭曲國際貿易的行為,改善全球勞工權益,同時也肯定部分貿易夥伴已積極建立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制度,未來美方將持續確認相關制度是否獲得有效執行。
USTR表示,本次行動是歷經數月調查後所作出的最終決定。調查程序包括兩輪公開聽證會、蒐集超過2,100份公眾意見,並與超過45個受調查經濟體政府展開正式磋商。
美國貿易代表署指出,今年3月12日依據川普總統指示,正式對60個經濟體展開301調查,檢視其是否建立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制度。6月2日,美方認定相關經濟體的法律、政策或措施屬於不合理作法,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與限制,因此符合《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可採取貿易救濟措施的要件。
其後,美方提出擬議措施,開放公眾至7月6日前提出書面意見,共收到超過1,600份意見書;7月7日至9日再舉行公開聽證會,超過100名證人出席作證,最終完成此次關稅決定。
根據USTR公布內容,已建立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制度、承諾透過《互惠貿易協議》(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建立並執行相關制度,或已建立部分禁止制度的經濟體,適用10%的301關稅,包括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及英國。
此外,歐盟及台灣部分未獲豁免產品,將依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採10%機制計算;日本、韓國及瑞士部分未獲豁免產品,則依MFN稅率採12.5%機制計算;其餘受調查經濟體則一律適用12.5%的301關稅。
USTR同時宣布,部分產品可獲得關稅豁免,包括可能造成美國原料供應不足的原物料、可能引發整體經濟重大衝擊的產品、美國無法以足夠數量或合理價格取得的商品,以及來自台灣、歐盟、英國、瑞士、印尼、馬來西亞等部分經濟體的特定產品,以鼓勵各經濟體持續建立並落實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制度。此外,若課徵關稅無助於改善此次301調查所認定的不公平貿易行為,相關產品亦可獲得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