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24日專電)日本政府計劃收緊外國人永住許可審查標準。根據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布的修訂草案,未來申請人除了須具備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水準的年收入外,預估年金給付、日語能力,以及對日本制度的理解程度也將納入審查項目。
朝日新聞報導,現行「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規定,申請永住許可須符合「素行善良」、「具備獨立維持生計能力」及「符合日本國利益」3項要件。這次修訂將重點強化後兩項要件。
相關修訂預計於10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明年4月起提出的永住申請。不過,有關收入標準的規定,將追溯適用於今年4月以後提出的申請案件。
生計能力方面,現行指南對於「獨立維持生計能力」的規定,僅要求申請人「不會成為公共負擔,且可望維持穩定生活。」
修訂草案則明確指出,申請人未來必須具備「自力維生能力」,且須具備「和日本人同等水準以上的經濟條件」。原則上,申請人年收入必須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收入,以及未來可領取的年金金額,須達到以該收入水準工作30年並加入厚生年金時可領取的年金水準。
若年金不足,若申請人持有足以彌補不足部分的存款或其他資產,也可視為符合生計能力要求。至於年輕申請人,所需補足的資產標準將相對較低。
此外,修訂草案也將「符合日本國利益」的要求具體化,新增日語能力及對日本制度、法律與社會規範的理解程度作為審查項目。申請人須具備相當於國際標準「獨立語言使用者」程度的日語能力。若家中有學齡子女,卻沒有讓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也將被列為不利評價因素。
目前,一般申請永居許可原則上須在日本連續居留10年以上。不過,日本人或永久居留者的配偶享有特例。對此特例,日本政府也擬提高門檻。目前規定只要婚姻關係滿3年、在日本居留滿1年即可申請永住,修訂後將分別延長至婚姻滿5年、居留滿3年。
草案近期將對外公布,並徵詢各界意見後正式定案。(編輯:田瑞華)11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