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8日電)綜合媒體報導,前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已獲英國當局批准在當地停留6個月。
綜合01等本地媒體最新消息,英國政府撤銷了原定遞解胡志偉出境的決定,批准他停留6個月。
胡志偉因為涉及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獲刑4年5個月,上月30日刑滿出獄。
本月21日,胡志偉離港赴英,但在英國入境時遇阻。英國泰晤士報22日報導,胡志偉日前抵達英國後,在倫敦希斯羅機場(Heathrow Airport)遭扣押,並將在7天之內被遣返香港。
報導同時表示,胡志偉此行是「尋求政治庇護」。
香港媒體其後報導,胡志偉赴英是尋求移居當地,並打算循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計畫到英國定居;香港BNO持有人可前往英國並申請在當地居留,毋須經過庇護程序。
港府日前就事件回應本地媒體查詢時表示,胡志偉已服滿刑期,作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賦予的權利和自由。(編輯:周慧盈)11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