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116學年考試簡章將於明天公告,學測訂於116年1月22日至24日舉行;簡章同時加重違規罰則,以智慧眼鏡罰則最重,行動電話與智慧眼鏡以外的電子穿戴式裝置也加重罰則。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16學年考試簡章將於今年8月4日公告與發售,簡章內容包含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的測驗說明、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等內容;紙本簡章自115年8月4日至116年7月11日發售,網路版簡章於115年8月4日上網公告。
根據大考中心資料顯示,116學年高中英聽舉辦兩次考試,考試日期分別為115年10月17日、115年12月12日,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擇優使用;學測日期為116年1月22日至1月24日,分科測驗日期為116年7月10日至7月11日。
大考中心表示,為提醒集體報名單位與所有考生務必確認報名資料正確無誤,簡章在試務作業相關內容中,強化說明報名期間與報名截止後建置的多重檢核機制;為符合實際作業,將原「確認報名資料期間」修正為「報名結果檢核期間」。
為維護試場秩序與考試公平性,簡章也調整相關違規處理辦法,若考生攜帶、使用或出現可能影響試場秩序或考試公平性之物品或行為,監試或試務人員將進行即時必要之處置,包括查驗、拍照、移置、保管等措施,以及運用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設備或其他檢測進行檢查,考生應充分配合,拒絕配合者依相關規定提報,並得視情節該節不予計分或取消考試資格。
另外,因應科技快速發展,大考將採取更嚴格防弊措施,簡章也增訂報名注意事項,考生報名時,即表同意於各項考試中,為防止電子舞弊,得視實際需要,運用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設備或其他檢測方式,檢查考生是否攜帶違反試場規則之物品。
大考中心提到,簡章同時加重違規罰則,以智慧眼鏡罰則最重,攜帶智慧眼鏡入座,無論是否使用,一律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取消考試資格;行動電話與智慧眼鏡以外之電子穿戴式裝置也加重罰則,隨身攜帶入座,無論是否關機,加重扣分;若拒絕交出、拒絕配合查驗,或有明確使用,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編輯:李淑華)11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