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遭爆為詐團人頭帳戶。吳敬田今天表示,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刑,並非詐團成員,她自己也非常自責,他將全力持續打詐。
媒體報導,吳敬田夫妻的女兒疑因提供提款卡、密碼給詐騙集團使用並作為人頭帳戶,事後遭法辦並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警界高官子女淪為詐欺犯,引起外界議論。
吳敬田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小女已經31歲、已是成年人在外面獨立生活,她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她個人非常的自責,自己的父母是警察,結果還被騙,所以她非常的自責。
吳敬田說,民國113年11月間,她因為友人急需用錢,她看到社群網路的廣告並誤信,加入社群去貸款,並把自己的提款卡寄出去,因此遭詐騙集團盜用。法院依「洗錢防制法」的幫助犯判刑,她並不是詐騙集團的這個成員。
吳敬田表示,經過這樣的案例,他在擔任警察局長以後,更加能夠「苦民所苦」,全力、用心「打詐、識詐」。台中市打詐成效非常的卓著,後續還會持續努力。
蕭惠珠上午也透過新聞訊息表示,自己也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望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編輯:)11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