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5日電)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韓青山被控組暴力犯罪集團,長期向土尾業者收取保護費、恐嚇棒球教練及不實發票逃漏稅計逾新台幣3000萬元,雲檢偵結依法起訴,並求處重刑20年。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韓青山自民國111年間起,招募張男、黃男擔任幹部,並邀集邱男等成員組成具持續性、牟利性的暴力犯罪集團。
雲檢表示,犯罪集團以整合麥寮、橋頭地區土尾業者為由,要求業者在麥寮、橋頭等地填土,須事先將回填地點、收料時間告知集團成員,否則無法施工,後續指派其他成員前往把風,且每週向土尾業者收取每日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不等把風費或洗路費作為保護費。
檢方表示,若業者拒絕繳納,組織成員即以圍場、攔車等暴力脅迫或抽走怪手鑰匙等強制手段阻礙施工,讓土尾業者心生畏懼,於112年4月至8月期間,陸續交付財物,被害業者多達8家,計不法所得達112萬餘元。集團成員與土尾業者司機發生行車糾紛,司機駕駛的曳引車不僅被砸,遭脅迫道歉還被毆傷。
檢方說,韓青山因不滿其關注的某國中棒球選手遭高雄市某高職棒球教練挖角,竟致電恐嚇教練「我看一次、打一次」。另於113年7月間,警方查獲集團成員張男持有具殺傷力制式子彈60顆。
雲檢說明,韓青山擔任某企業公司負責人時,其公司陸續取得多家公司共137張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使公司所申報107年8月至12月、111年2月至113年6月的營業稅,得以逃漏732萬餘元,另外,逃漏107年、111年、112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達2656萬餘元。
雲檢表示,全案偵結,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共起訴韓青山等26人,審酌韓青山身為民意代表,竟組暴力集團橫行鄉里,公然強索保護費,視法治於無物,建請從重量刑20年,集團成員張男、黃男則求刑15年,其餘成員也建請從重量刑,以儆效尤。(編輯:李淑華)115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