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6日電)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天說,立法院28日可能三讀通過在野黨所提公投法修法,將公投票多案合併於一張公投票印製,這可能造成有法卻無法執行、選務違失風險等11大問題,「好意都變成餿主意」,因此要表達強烈反對、呼籲暫緩立法。
游盈隆今天舉行向人民報告記者會指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月16日請中選會報告此案並進行答詢,但未經討論就在隔天逕送二讀,他8月4日起帶著完整說帖拜會立法院3黨黨團,並疾呼若倉促實施必成災難、後患無窮。
游盈隆表示,他寧可相信一票多案構想是出自善意,但經反覆研究,「一票多案宣稱的、或想像的好處都是空的,帶來的壞處都是實的」,尤其距離11月28日選舉剩不到100天,他不太願意說希望立法院懸崖勒馬,但心理有100個希望是如此。
游盈隆指出,孟子曾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為政光憑善意不夠,而是須出自正道、深思熟慮做好準備工作,才推動立法與政策。
游盈隆表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主張美國實施多年,為何台灣不行;但一票多案涉及一套選務制度或系統的轉換,美國整套選務系統涉及選票設計、光學掃描、電子計票、選務人員訓練與選民投票習慣等,若只學一票多案,卻沒相對應的設備與作業流程,「好意都變成餿主意」。
他強調,選票變少不等於選項變少,領票時間縮短也不等於投票、計票時間縮短,仍要逐案統計;至於一票多案解決什麼問題,也是疑問。
游盈隆也說,公投法準用選罷法規定,只改公投法第21條卻不改其他法律,會製造有法律但無法執行的狀態;且2018年造成選務災難真正原因是選民投票時要考慮10個公投案怎麼投,現在卻把所有問題歸因於領票造成,並不科學。此外,選務改革須考慮選民投票習慣,不是立法者想怎樣就怎樣。
媒體詢問,若修法通過,開票時間是否會拉長。游盈隆說,開票時間不會比較短,可能還會引起許多其他意想不到的問題。至於是否希望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法案,游盈隆表示,沒有這些想法,只是不希望立法院訂出無法執行的法律,會使選務工作人員無所適從、造成選民困擾。
媒體詢及,賴士葆受訪認為立法院交付公投案已縮成3案,不能以技術性問題卡直接民權。游盈隆說,賴士葆看得太簡單,他自己思考一票多案時也沒考慮公投數量問題,若公投僅1至3案,一票多案沒什麼幫助;這也不是技術性問題,他擔心的是一票多案一旦成為事實,對台灣民主與選務會帶來多大災難。
中選會提供說明資料指出11項問題,包括美國各州辦理投開票作業方式與台灣不同,難以比照援引;選務作業多項法規須配合修正;無法有效減少投票人圈蓋公投票使用時間,且易導致無效票大幅增加;合併1張公投票印製如何輔助視障選舉人投票尚需審慎研議;開票作業執行逾越基層選務人員作業處理極限;無法依案別逐張唱票開票,增加民眾監督開票難度。
第七,投票人無法依意願領取部分公投票,是否會引發拒領公投票效應;有效票與無效票認定、複算票數及包封問題;選務作業準備期程不足,倉促實施恐引發選務違失風險;公投案多案合併1張公投票印製,未涉及訴訟部分,仍須配合延長保管期限;地方選委會針對此修法提案也普遍表達擔憂。(編輯:翟思嘉)115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