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7日電)台灣民眾黨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天指出,有民眾駕車42秒被開13張違規罰單,開罰比例是否過當。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跨越雙黃線,持續違規行為,將請示中央開罰依據。
江和樹今天在台中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指出,接獲民眾陳情,7月30日上午11時44分,駕車行經霧峰區錦州路、美群路、峰堤路約800公尺距離,因違規42秒被開了13張罰單,20天後收到罰單才知道違規。
江和樹說,罰單照片中可見,行經路段為8米寬的雙向車道,車輛有跨越雙黃線,部分路段路旁有停車或是因閃避機車。
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檢視檢舉畫面,因車主跨越雙黃線,有持續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第3項,超過6分鐘或是超越另一個路口可連續開單。對於路口與巷口上條文用字的認定,以及42秒鐘開了13張罰單,將請示警政署,開罰依據以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警察局補充說明,13張罰單中,有6張未打方向燈,7張跨越雙黃線,依據裁罰細則若因不得已狀況違規,將開罰改為勸導。(編輯:張銘坤)115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