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8日電)為阻絕新興電子煙氾濫,提高海關緝私條例裁罰的嚇阻不法效果,財政部今天預告修正規定,排除私運價格低於新台幣5000元的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免罰鍰的規定。
現行海關緝私條例規定,私運(即未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會被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貨物,不過情節輕微者,如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超過5000元,得免處罰鍰。
財政部今天預告修正「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4條草案,增訂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排除適用貨物價格未逾5000元者免處罰鍰的規定,預告期間定為7日。
根據新規,若私運貨物為槍砲、彈藥、毒品、非屬真品平行輸入的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者,均無法適用小額免罰。
財政部指出,由於實務上已陸續查獲違法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且其已遭濫用為新興毒品的吸食工具,對社會治安與校園安全造成高度威脅,情節非屬輕微。
財政部說明,新規將徹底打擊這類貨物相關的私運、收買及逃避管制等不法行為。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今年1月至6月海關已查獲電子煙案598件,包含超過2000支電子煙本體、近7000瓶電子煙煙油及34萬餘件電子煙相關組合元件,主要違規途徑是以快遞貨物方式走私進口,經海關攔檢所截獲。(編輯:張良知)115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