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日電)台灣多個民團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聲援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訴求撤銷對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控罪,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處理答辯與判刑,預計耗時1天。
台灣民團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聲援黃之鋒,提出4大訴求。
4大訴求包括「撤銷對黃之鋒的所有控罪、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停止利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打壓和平倡議、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及國際人權行動」、「立即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結社及和平集會權利而被囚禁的香港政治犯」、「要求台灣政府公開表態」。
黃之鋒今天在法庭上認罪。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表示,每個人都可以抉擇認罪或不認罪,作為一個政治犯的底線是不出賣別人。認罪可以扣減刑期,黃之鋒作出這個抉擇沒有害任何人;黃之鋒本無罪,他本人也知道,自由民主無罪。
桑普表示,在「47人案」、「支聯會案」也有當事人認罪,這不等於道德上有任何虧欠,只是不想再耗下去,他們沒有屈服、沒有在意志上有任何墮落,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抉擇,「在大鐵籠裡面,認罪或不認罪?他們本無罪」。
香港人權陣線創辦人湯偉雄(別名赴湯)指出,從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香港法律被武器化,成為打壓歧見的工具。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港府試圖製造恐懼、擴大寒蟬效應,意圖讓海內外倡議者噤聲。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到,香港政府在香港國安法通過5年後,再度指控與拘捕黃之鋒,香港國安法成為打壓工具。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不斷擴大國安範圍,人民很難理解紅線在哪裡,形成自我審查、寒蟬效應。呼籲香港無條件釋放香港政治犯,也呼籲台灣等各國政府積極保護境內港人的自由。
據港媒星島日報、香港01報導,黃之鋒由於「47人案」正在服刑中,原定2027年刑滿出獄;他於2025年6月在獄中被拘捕,被控涉嫌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前黨友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或人員,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編輯:廖文綺)115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