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6日電)台南市安南區一處空地8月22日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鄰近住戶及消防車輛受損,市府擬與有意願的受災戶共同向肇事行為人求償,由消防局統一提起訴訟,律師費由消防局負擔。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事故造成鄰近住戶及消防車輛受損,消防局將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考量受災戶個別提告耗時費力,市府依民事訴訟法「選定當事人」制度,由有意願的受災戶選定消防局統一委任律師提起訴訟。
法制處指出,參與訴訟的受災戶律師費由消防局全額負擔,裁判費則依各受災戶請求賠償金額比例分擔,如房屋需進行專業鑑定,相關費用則由需鑑定的房屋所有權人負擔。
法制處指出,市府已邀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協助受災戶準備相關書表及損害證明,由安南區公所擔任單一服務窗口,有意參與選定當事人訴訟的受災戶,可於9月15日前提出相關書表。
台南市政府表示,是否參與共同訴訟尊重受災戶意願,將持續協助災後復原及法律求償,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協助受災民眾爭取應有賠償。(編輯:管中維)115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