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9日電)隨著電動車發展,充電樁安全及計量準確性備受關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今年7月1日起優先將30瓩(kW)以下小型家用充電樁納入強制商品檢驗,117年將進一步擴大至750瓩以下。目前累計核發31張強制性產品驗證(RPC)證書及93張自願性產品驗證(VPC)證書。
標準局今天舉行「強化充電樁管理制度,打造安全準確充電環境」記者會,局長陳怡鈴表示,台灣過去充電樁採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制度,但隨著充電樁逐漸進入家戶及更多使用場域,標準局在今年7月1日起將30 kW以下充電樁列為應施檢驗商品,產品須取得合格證書並貼附強制性產品驗證(RPC)檢驗標識後,才能上市販售。
標準局表示,目前30瓩以下充電樁優先納入強制檢驗,主要考量此類產品逐漸應用於住宅等場域;至於30至750瓩、常見於公共停車場及充電站的充電樁,預計117年納入應施檢驗範圍。目前標準局累計已核發31張RPC證書及93張VPC證書。
針對已安裝的充電樁是否需要重新檢驗,陳怡鈴說明,過去雖採VPC制度,但VPC與RPC的檢驗內容及要求相同,均依國家標準辦理,差別主要在於強制性與自願性的管理方式。標準局官員補充,過去充電樁雖採自願性驗證,但業者若要向台電申請送電,仍須提出相關VPC證明,因此已有一定的安全把關機制。
除產品安全外,充電樁採「以度計費」的交易模式,也涉及計量準確性。標準局表示,自112年起已將以度計費、供交易使用的充電樁列為應經檢定的度量衡器具。截至今年8月底,全台已有1萬4479槍以度計費的充電樁完成檢定。
標準局表示,目前已公告29部充電樁相關國家標準及技術規範,包括電氣安全、電磁相容、通訊相容性、資訊安全及計量檢定等項目,並認可6家指定實驗室投入相關檢測,目前國內檢測能量已可滿足現階段充電樁檢測需求。
面對未來大型電動巴士、電動貨車等商用車輛帶動百萬瓦級(MW)級的快充需求,以及雙向電力傳輸技術發展,標準局表示,預計於119年提供相關新型充電技術的在地檢測服務,協助業者降低赴海外驗證的時間及成本。
此外,標準局也說明,若應施檢驗商品未依法完成檢驗即在市場流通,依商品檢驗法法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供交易使用的充電樁未依規定完成計量檢定,則依度量衡法則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編輯:楊蘭軒)1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