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9日電)台中林姓男子與母親同住,去年4月間他向母親索討新台幣200元未果遭斥責,因不滿徒手將母親掐死,被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一審今天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自7日起一連三天開庭審理,全案今天下午4時宣判,林男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林男與母親同住在台中市大里區的住處。民國114年4月11日晚間7時多,林男於住處1樓,向母親索討200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
林男因此心生不滿,先徒手連續掌摑母親雙頰,接著以雙手按壓前頸部,再以手覆壓口部,使林母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並造成顏面、頸部及雙前臂等處多處瘀傷。
與林男同住的外甥楊男在樓上聽聞爭執聲,致電楊母返家處理,楊母返家後發現林母倒臥地上,經通報救護車後仍宣告不治。案經林男向警方報案自首,及林母的2名女兒提告,警方展開偵辦。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去年7月間依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林男起訴。(編輯:張銘坤)1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