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林姓男子與妻子涉組詐保集團,找人假摔、製造車禍等,再向多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詐得超過新台幣2252萬元。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林姓男子等10人。
檢方表示,林姓男子民國111年自國外返台後急於謀財,結識綽號「阿勝」的保險黃牛;林姓男子的洪姓妻子曾任保險公司業務員,廖姓女子為護理人員,3人具保險或醫療相關知識,涉共同策劃以製造假意外事故方式詐領保險金。
檢方查出林姓男子與妻子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設多個群組,吸收廖姓女子、柳姓男子、陳姓男女、常姓男子與許姓男女等加入,先密集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再依規劃製造假事故。
檢方查出詐保方式五花八門,包括故意滑倒、從階梯摔落、自行壓傷鼻子,甚至在受傷處塗抹泥巴,營造傷勢嚴重外觀,再依事先安排前往醫院就診,向醫師誇大病情,取得診斷證明及醫療單據後申請理賠。
檢方另查出成員涉製造假車禍,事前購買機車、勘查車禍路線,確認共犯車輛及服裝外型,駕車到預定地點,故意突然駛入車道發生碰撞;傷者送醫後,再持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許姓男子另涉明知鼻中膈彎曲手術無須住院,仍依指示誇大病情住院;柳姓男子涉在火鍋店故意跌倒後,以偽造員工請假單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期間未領薪資的「薪資險」理賠。
檢方說,周姓男子具醫材及法律事務所工作經驗,熟悉保險法規及醫療實務,涉加入群組後,針對假車禍車輛、駕駛及乘客身分關係、肇責比例、就診醫師、症狀描述及住院間隔時間等細節提供指導,並在理賠後收部分現金報酬。
起訴書列出的案件理賠金額共2252萬餘元,詐得款項由成員依約定比例分配;部分案件由於保險公司拒賠或尚未給付而未遂。
全案經12家保險公司提告,檢警組專案小組偵辦,北檢偵結,認定林姓男子與妻子等10人分別涉犯中華民國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應審酌林姓男子等人對不同保險公司涉犯詐欺等犯行,應論以數罪。(編輯:李明宗)115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