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文綺台北14日電)中國出入境新規將於明日實施,法律專家指出,在中國法律界定中,台灣民眾也在管制範圍內;陸委會則示警,新規恐帶來資訊、商業及人身安全風險,雖暫無提升旅遊警示規劃,但呼籲民眾非必要避免前往中國。
中國「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將於9月15日起施行。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今天在台北舉行「進得去、出得來?中共出入境新規定的風險與影響」座談會,多名專家學者與會。
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表示,新規第3條規定,中國移民管理機構跟簽證機關在核實出入境人員的身分時,有權要求出示相關檔案與電子資料,包括手機電腦等設備,可能使商業技術機密,或是個人過往發表過的政治言論,面臨暴露風險。
第4條規定,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規定,可能危害中國產業或技術安全者,可以不准出境。沈有忠指,這可能與美中近年在高科技、晶片及半導體領域的競爭,以及中方管控人才與技術外流有關,台商、台企幹部及半導體從業人員應審慎評估赴中必要性。
此外,第6條規定,對依法不准出境人員,且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者,可不告知當事人管制事實、理由、依據及救濟途徑。意即當事人可能直到準備出境時,才知道自己是被管制人員。
沈有忠說,「我們認為這一部的入出境新規,會帶來資訊安全、商業安全還有人身安全的不確定的一些風險」,呼籲國人赴陸前謹慎評估,非必要避免前往。
不過對於是否提升中國旅遊警示,沈有忠表示,現階段沒有提升規劃。但提醒台商、台企、高科技從業人員都可能被列管,且即使是在第三國工作的台灣高科技人才,赴中旅遊也可能面臨風險。
外界特別關注新規是否也適用於台灣人,教授中國法的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表示,在中國憲法與多部法律界定之中,台灣人就是中國公民,因此從中國觀點,也會被一體納管。
台北地方法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也表示,這次出入境管理新規的母法是2012年通過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當時該法界定的「中國公民」範圍即包含港澳台,新規條文雖然寫中國公民,「但台灣人絕對是在這個管制範圍內,毫無異議」。
台灣師範大學東亞學系教授范世平認為,中國出入境新規是一個「殺雞取卵」的做法,他說,任何國家要發展經濟,一定要對外開放,而不是搞閉關鎖國。對在中國的外籍人士實施限制、控制,並以各種技術安全、出口管制來防止高科技,特別是半導體外流,「那未來中國怎麼去跟各個國家進行科技的交流呢?」
他說,此舉會讓中國跟國際越來越斷鏈,在COVID-19後,外商到中國投資已經大幅減少,新規只會讓外商更加裹足不前,對經濟不利。(編輯:陳鎧妤)115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