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6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罐頭食品稽查結果,查獲「台灣森永製菓股份有限公司北投工廠」等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逾期食品混放等違規,裁罰3萬到12萬元不等,共開出60萬元罰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5年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及酸化食品(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今天公布。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告訴媒體,共完成查核47家罐頭食品製造業者,並抽查89件產品標示及抽驗88件產品或原料,不符規定者,轄管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總計裁處新台幣60萬元整罰鍰。
針對稽查結果,劉芳銘說明,其中1家GHP及HACCP複查不合格、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4家未依規定設置專門職業人員、1家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以及2家查獲逾期食品與未逾期食品混放,未有明顯區隔或標示,經查核逾期食品皆未流入食品鏈。
違規業者包括「台灣森永製菓股份有限公司北投工廠」等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各罰3萬元;「燕萃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逾期和未逾期食品混放,分別挨罰6萬元。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持續執行相關查核事項,倘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編輯:李亨山)115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