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案遭記2大過免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撤銷原處分。勞動部今天表示,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員工民國113年11月4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凌行政調查,並於同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
謝宜容不服,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勞動部懲處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謝宜容提告有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鏡週刊今天刊出報導披露當時訪談紀錄與匿名問卷內容指出,在回收的205份問卷中,員工表示曾直接或間接遭受或聽聞謝宜容的霸凌行為。
勞動部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已委請律師撰狀,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勞動部指出,謝宜容也涉貪污犯行,復經監察院彈劾移付懲戒,另在最高法院及懲戒法院審理中,目前仍在停職狀態不會復職。
勞動部重申,對於職場霸凌零容忍的立場,絕對會追究到底。(編輯:管中維)11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