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維庭22日電)台灣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今天表示,交通部及台中港務分公司的百億填海造陸工程,硬將新工程認定為「既有開發」以規避實質審查。交通部表示,該案屬行政院核定的延續性計畫,本質是在既有水域依法收容土方;海洋委員會則表示尊重交通部的認定,將與地方政府共同監督。
陳昭姿、監督施政聯盟、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及台灣生態學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交通部、海洋委員會及台中港務分公司均派代表出席。
陳昭姿表示,交通部和台中港務分公司不僅以「既有防波堤內」規避環境評估,同時用舊計畫謊稱既有開發利用行為,以規避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重要棲息環境審查。
她也指出,台中港務分公司在生態檢核自評表中,在是否有保護區、保育類動物項目全部勾「否」,否定台中港有白海豚棲息環境的事實,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說,根據海洋委員會的回文追查發現,台中港務分公司聲稱作為豁免審查依據計畫內容,不包含新台幣104億元的填海工程,顯示海委會未嚴格查證,即放水給予「免重棲審查」處分,將全台僅存不到50隻的瀕危台灣白海豚推向滅絕危機。
交通部航政司代理副司長段維萍表示,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屬每5年的滾動檢討,現有計畫是延續行政院在105年就已核准的,那時就已經核定這個場域作為收容土方的場所。這個計畫其實就是在同一個水域內依核定辦理的土方收容工作。
針對生態檢核自評表的質疑,段維萍回應,港務公司已分別於110年及112年5月開工後,依規定完成規劃設計與開工階段的兩份生態檢核自評表;經交通部檢視,程序均符合當時注意事項之規定。
海洋保育署海洋生物保育組組長洪國堯表示,中華白海豚棲息環境的劃設是在109年公告;針對台中港南填方區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已認定屬「既有開發案」,海保署對此表示尊重。針對開發行為,後續將依野保法配合地方政府執行監督工作。(編輯:翟思嘉)115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