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總統賴清德去年宣示重啟公地放領,台東第2批放領土地有44筆位於卑南鄉,20日起公告放領並受理申請。
總統賴清德去年11月間宣示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只要是在1976年9月24日前合法訂約、代代耕作、至今仍承租務農且符合國土保育條件的農民,都可依放領辦法規定向國家申請承購。
台東縣政府今年2月間完成首批台東縣有地放領作業,今天再宣告,國有財產署完成國有土地放領清冊,計有位於卑南鄉的44筆土地。
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近期將辦理卑南鄉內44筆國有耕地放領作業,並訂於20日公告放領,預計約38名承租農民受惠。為協助農民瞭解放領資格、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縣府將於27日上午10時,在卑南鄉公所3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歡迎符合資格的農民參加。
地政處表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已展開國有耕地租約清查作業,台東縣涉及放領的土地範圍包括卑南鄉、太麻里鄉、台東市、鹿野鄉、關山鎮及池上鄉等鄉鎮。目前卑南鄉44筆土地將自20日起公告放領並受理申請。
其他鄉鎮則由縣政府配合國有財產署持續辦理土地查註作業,並由國產署彙整相關清冊,送請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逐步推進後續放領作業。
地政處提醒,符合放領資格的承租農民,請留意公告內容及相關申請規定,並於20日起至116年10月19日止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對放領資格、申請程序或應備文件有疑問,歡迎參加27日說明會,或洽詢縣府地政處,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及申請流程,把握申請期限。(編輯:李錫璋)115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