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除規定中央有條件補助65歲以上健保費,也刪除地方補助無力負擔者醫療費。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天表示,這次修法遺漏中低收長輩,恐衝擊長者的部分負擔與健保自費項目等,懇請立法院送出法案前,進行必要補正及修正。
立法院會16日三讀修正通過攸關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明訂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同時刪除原條文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等內容。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立院修法增加政府歲出,若未做好財務結構分析計算,會偏頗、會失衡、會失去對一部分人應有的協助照顧,老人福利法修法缺失大,請立院思考如何執行、補救。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照顧長輩是政府責任,維持健保制度世代永續也是政府責任,因此政府一直強調要秉持三原則,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程序要合法合憲。
她說,照顧長輩要中央、地方共同分工,中央強化醫療量能與長照系統,地方可以在不排擠其他資源情形下提供更多資源;這次修法將中低收老人負擔、自費部分排除,將導致最需要被照顧的弱勢長輩可能無法獲得保障,目前三讀法案還沒有送出立院,希望立法院審慎思考、三思而後行。
呂建德在記者會說,很遺憾這次修法讓中低收長輩被遺漏,影響這些長輩的部分負擔,甚至健保自費項目,水晶體、心臟支架、假牙等補助都會受到影響,他懇請立法院送出法案前,做必要補正以及修正,別為一時的考量,犧牲最需要照顧的長輩福利。(編輯:謝佳珍)115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