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日電)美光桃園工會今天偕同多名美光台中廠工會員工前往中科管理局陳情,要求說明10月22日的台中工會勞資爭議調解為何撤案,損害勞工權益;中科管理局說,依法處理勞資爭議調解案。
美光關係企業工會理事長林哲瑞、美光桃園工會秘書長魏豫綾、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姚光祖等人,下午偕同多名美光台中廠工會員工到中科管理局前陳情,由中科管理局環安組副組長何國裕代表接下陳情書。
魏豫綾等人表示,美光台中工會與公司的協商,讓人非常質疑中科管理局的作法,因此美光關係企業工會、桃市產總今天召開記者會,要問清楚10月22日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為何可以在工會沒有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確認下直接撤案,質疑中科管理局作為主管機關現場是否有確認狀況、是否有依法辦理。
魏豫綾指出,希望中科管理局針對10月21日簽訂什麼協約以及10月22日是依據什麼理由撤回調解,向社會大眾說明。遺憾的是中科派代表出來接受陳情書之後就直接離開,並未得到中科回應。
中科管理局對此表示,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處理有關美光公司與美光台中工會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案,秉持公正、中立立場召開調解會議,後經勞資雙方達成一般性協議後當事人主動申請撤銷,中科管理局尊重勞資雙方的決定。
中科管理局表示,美光台中工會於8月5日及10月12日理監事及會員代表會議紀錄中,已針對與公司的談判及爭議行為計畫相關事項,授權理事會及相關代表決定及執行。且該工會組織章程也規定,理事會的職權包含「推派與解任代表參加與事業機構協商事宜」,勞資雙方於10月21日達成勞資協議,於法有據,中科管理局尊重雙方協議。(編輯:張雅淨)115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