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6日電)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等4人涉引進中共資金約新台幣1.7億元,在台發展組織,並配合指示影響國會運作。高檢署今天依違反國安法、貪污等罪嫌起訴4人,對高金求刑14年。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高金素梅、張俊傑、高金公費助理陳智葟、林怡君等4人,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等罪嫌起訴。
檢調查出,4人在民國94年至105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團隊競選、問政、聯繫原鄉部落;林怡君則作為高金、張男代理人,居間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
張俊傑以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競選連任資源,及檯面下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巨額資金(約1億7000萬餘元)匯入國內,引入中共資源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另外,高金素梅依中共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對日本代表處質詢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發聲支持課綱微調,並對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進行抗議發聲等行為,影響議事運作。
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明知中共提供巨額資金,用以她在競選、問政與經營原民部落選區,作為其競選政績,並配合中共指示,在國會擔任程序委員影響議事,與職務上特定行為具對價關係,涉犯貪污收賄罪。
高檢署認為,高金為競選連任及牟取不法利益,與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資源及資金在台發展組織;並利用職權,在反軍購、兩岸、外交、國防等重要議題,依中共指示發聲並影響議事進行。且偵查中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至於張俊傑,除收受資金發展組織,更安排相關人員前往大陸地區,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指示在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請求從重量刑15年。
陳智葟、林怡君於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就其他共犯間犯罪情狀供述明確,請求量處適當刑度。
高檢署9月間訊問陳、林2人,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日前已聲請延長羈押,今天將移審高院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行羈押。高檢署11月2日訊問高金素梅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張俊傑另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案,北檢今年6月依貪污等罪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等24人。張男移審後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佩戴電子手環,9月6日破壞手環逃匿;日前疑似自基隆偷渡出海。(編輯:龍柏安)11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