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0日電)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長子張國華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張榮發四子張國煒對張國華及遺囑執行人提告背信。北檢日前接獲刑事告訴後,均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釐清。
長榮股東認為,巴拿馬長榮公司於民國111年間選出張榮發的二子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但張國華疑似掌控巴拿馬長榮,與長榮海運的3間公司股權及1筆不動產交易,金額近300億元,涉有不法疑慮。
長榮股東今年3月間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多件刑事告訴,提告張國華與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
張國華當時指出,他在去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購買股票,至今沒有賣出的計畫,交易依法申報,無內線交易,無任何獲利。
此外,張榮發於民國105年過世後留下遺囑,多數遺產包括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由4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張國煒可分得新台幣140億餘元。張榮發三子張國政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最高法院今年8月判決遺囑有效確定。
張國煒認為,張國華與4名遺囑執行人違背張榮發的遺囑,也未依照遺囑內容執行職務,因此對張國華等人提告背信,並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北檢指出,接獲相關刑事告訴後,已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偵查。(編輯:戴光育)11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