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4日電)彰化縣某幼兒園丁姓女教保員朝4歲男童丟擲書包,導致男童受傷。丁女坦承被催繳信用卡費40萬元心情不好,彰化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在彰化縣1間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及小班老師的丁女,因收到銀行寄來的信用卡催繳通知,金額為新台幣40多萬元,沒有控制好情緒,才拿書包丟向男童。
判決指出,書包內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丁女拿書包砸向男童頭部、臉部,造成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圍有開放性傷口,男童母親報警處理,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依傷害等罪起訴丁女。
地院認為,被告為幼兒園教保員及小班老師,本應保護、照料學童,卻因債務問題不能控制情緒,將書包砸向年僅4歲的被害人,至今也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丁女有期徒刑4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