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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代理老師偷拍女學生上廁所 花檢聲押獲准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6日電)花蓮林姓代理老師涉嫌以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校方接獲反映後,檢警接獲學校通報,展開偵辦,依違反兒少法聲請羈押獲准。

家長向學校反映,孩子9月中在學校上廁所時聽到「喀嚓」拍照聲,校方根據學生指出的時間,調閱鄰近走廊監視器,發現女學生進入廁所後,林姓老師隨即跟著進入廁所,但一下就跑出來,行為詭異。

監視器畫面發現異常進入廁所,校方人員詢問林師為何匆忙離開廁所,連手都沒洗,林師稱「因為比較急,用酒精消毒手部」。校方覺得有異,當天立刻報警,同天這名老師就自請離職。

校方事後調閱開學12天監視器畫面,發現另有2次林師異常進入廁所的畫面,懷疑受害學生更多,後續交由檢警處理。

校方指出,聘用林師前,有查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沒有相關紀錄,開學後學校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時,發現林師大學時期曾有違反性騷法被開罰。

校方指出,原本該棟大樓是男女混合廁所,事發後已將廁所改為女廁。

花蓮地檢署接獲警方通報老師以手機竊錄女學生如廁影像,經搜索並將林師拘提到案,認為林男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正釐清追查被害人數。

花蓮縣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說,事發後已通函縣內所有學校留意,並提醒各校聘用老師前,除了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相關社政、警政系統在開學前要完成勾稽查詢,以免有漏誤。(編輯:謝雅竹)1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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