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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

港媒:黎智英控告大公報誹謗 有意在審訊期間作供

(中央社台北4日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向法庭控告「大公報」誹謗,抹黑他擬棄保潛逃。案件昨天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控辯雙方爭議審訊是否應設立陪審團。黎智英一方表示,黎有意在審訊時作供。

綜合明報及香港01報導,黎智英2020年向法庭控告「大公報」於2020年6月25日以「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為題的文章,抹黑黎擬棄保潛逃。黎要求法庭禁制「大公報」發布相關內容,下令該報公開道歉和賠償。

案件3日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庭處理,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黎是著名人物,備受國際關注,「大公報」有眾多讀者,並在案中提出「負責任的新聞專業」等理據作為抗辯。此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交由陪審團處理。

黎的代表律師又提到,黎智英有意在審訊期間作供。

大公報的代表律師則表示,由法官審理可以釐清問題、考慮被告心態,以及在新聞範疇判斷是否屬惡意中傷。審訊時間預料需10至12天,及要處理大量文件,不宜由陪審團審理,應由法官審理。

法官表示,本月內會就此作出決定。

黎智英此前被判欺詐罪成立,於2022年12月被判監禁5年9個月,目前正在服刑。另外,他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下「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3項罪名,法官此前判黎智英3項控罪全部表面證據成立,案件將於於今年11月繼續審理。(編輯:陳鎧妤/廖文綺)11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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