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媒體報導在野黨立委質疑用過期進口雞蛋加工、販賣。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今天表示,進口蛋每批次數量、效期都明列在輸入許可上,原箱包裝也有標示,且都在效期內委託加工。
媒體報導「沒有拿過期蛋加工、販賣?白委出示進口蛋櫃號打臉畜產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發布資訊指出,加工產品資訊都清楚標示,並遵循食品相關法規規定加工。
針對是否有過期蛋用於加工,畜產會說,進口實務上,進口報單櫃號的貨櫃內會有數批次蛋品,每批次蛋品的數量及效期,都明列在輸入許可上,且進口蛋品原箱包裝上也都明確標示效期。
其次,畜產會說,都遵循食安相關法規規定,蛋品都在有效期限內委託殺菌液蛋業者加工;加工廠依規定在蛋品效期內加工,完成的作業例如機器破殼、過篩均質、殺菌、冷藏等;並依冷凍保存條件等對加工品標明效期,有效期限為12至18個月不等;畜產會委託代工的殺菌冷凍液蛋產品,多數標示效期1年,少數標18個月。(編輯:陳政偉)1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