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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火化場選址惹議 縣府3原因擇定芳苑草湖南段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24日電)彰化縣火化場設置惹議,民政處代理處長曾金來今天表示,顧問公司評估面積、交通、殯葬一元化共3大原因遴選最適宜地點,最後才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設置火化場。

民主進步黨籍彰化縣議員洪子超上午在議會質詢指出,縣府選址在芳苑鄉草湖南段設置火化場,當地民眾持續關心廢水排放、空氣污染、交通管制、回饋金等問題,且不清楚選址原因。

曾金來表示,顧問公司是從彰化縣所有殯葬設施盤點清查,依據符合選址因子,選出3個地點,以客觀、量化等多目標評估準則選擇最適宜地點,最高分為目前公布的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

曾金來指出,選擇有3點原因,此地號面積廣達9.51公頃,僅使用1.98公頃,其他空地可保留做綠化,並有視覺阻絕效果,且此用地在民國105年已完成遷葬作業,沒有遷葬問題。

目前芳苑鄉公所在此地號旁邊進行殯葬館設置,符合殯葬一元化,將殯儀館、禮廳、火化場設於同一區,未來還可擴充花葬、樹葬等環保葬,融合生命園區規劃。

此基地鄰近新開闢的台76線延伸線,民眾可選擇國道1號、國道3號,以及台61線接到台76線延伸線,交通非常便利。

曾金來指出,目前縣府是朝火化收費減免、就業機會保障及每年地方回饋金等3方向規劃,來爭取支持;火化場將採最新型環保設備。

彰化縣長王惠美說,感謝議員關心火化場議題,現在先進行專業評估,之後會有專家學者意見參酌,目前也開始蒐集地方民意,再做最終決定。

洪子超建議,縣府在地方說明會上,必須針對噪音及交通管制、廢水排放、空污處理等提出具體說明。(編輯:張雅淨)1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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