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釋憲聲請,認為部分內容有違憲之虞。今日,憲法法庭宣判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多項擴權條文違憲。
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指出,有關總統國情報告的部分,包含要求總統按時主動提交國情報告、赴立法院報告並接受即時口頭質詢等規定均被判違憲,認為此等條文超越國會質詢權範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關於「反質詢」的部分,針對主席同意下要求官員提供資料、不得拒絕等內容,憲法法庭認為這已超越立法院的憲法職權,並違反權力制衡原則,因此相關條文即日起失效。司法院強調,行政首長對立委質詢以提問等方式釐清問題,仍屬答覆質詢,不構成反質詢。
在人事同意權部分,憲法法庭判定被提名人列席說明時必須具結等規定,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並即刻失效。
此外,關於國會調查權,憲法法庭指出,委員會設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或要求公民出席證言的規定,亦逾越立法院憲法賦予的權限。特別是調查範圍不得包含審判中的訴訟事件或刑事案件,違反權力分立,立法院須儘速修正相關規定。
在舉行聽證會部分,憲法法庭尊重國會有舉行聽證會的權利,但認為立法院不得強制人民出席,若官員或人民不出席、拒絕表示意見,則不應受到懲戒。至於《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罪亦被宣告違憲,即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