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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京華城案 台北地院10/31召開柯文哲延押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且共犯許芷瑜逃亡海外,有勾串之虞,今天聲請延押。北院訂於10月29日由辯護人閱卷、10月31日下午開延押庭。

另外,北院訂10日28日上午9時提在押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開閱卷庭,確認限閱的範圍及方式後,下午2時開羈押訊問庭,若閱卷提早於上午結束,則於上午開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底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已聲押柯文哲、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獲准。

北檢表示,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的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的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有予以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另外,北檢認為彭振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第6條之1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事實,又其與共犯間的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亦足證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致案情隱晦難明,無法有效追訴。(編輯:唐聲揚)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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