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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京華城先繳容獎保證金87.8億 北市允研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京華城容積爭議未歇,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指出,京華城達成3項標準可獲容積獎勵20%,但依協議須先繳87.8億餘元保證金,市府應要求業者先繳款以確保權益,都發局允諾研議。

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召開工務部門質詢,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等官員列席。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質詢指出,京華城工地已蓋到1樓,市府行政手段應更強硬,不要被業者當「塑膠」。

許淑華說,前市府與京華城簽訂容積獎勵協議書,達成3項獎勵項目可獲容積獎勵20%,但須先繳納新台幣87.8億餘元保證金,而此案經檢方調查,認為容積獎勵20%的不法獲利約111億元。

她指出,協議書要求業者領得使用執照後的2年內應取得容積獎勵相關標章,也就是業者要先繳保證金給市府,蔣市府可先要求業者繳納,當成行政手段,後續若法院認為容積獎勵20%合法,保證金也可退回給業者。

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回應,當時保證金繳交時間是前市府與業者在協議書所議定,並無法規規定,針對協議書是否能有其他要求,將與北市法務局討論研議。

另方面,許淑華提出資料表示,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承攬北市府5項標案,包含社會住宅、第一果菜及漁類批發市場改建案、捷運東環段等。

她說,此5標案決標金額共337.5億餘元,但其實都是以低價搶標,後續再向市府要求追加預算,初估追加預算後,總金額達427.6億餘元。且5案還包含新北市府捷運東環段預算,認為業者把雙北市府當提款機。

許淑華表示,5標案都非在蔣萬安任內,但可能有人謀不臧,要求政風處調查是否有疑慮,捷運工程局、工務局應重新檢視標案的追加預算狀況。政風處官員在議場指出,會了解;其餘局處首長則允諾查察。(編輯:蕭博文)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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