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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控遭打壓 星政府駁:將個人恩怨變國際抹黑

(中央社記者吳昇鴻新加坡1日專電)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幼子、前總理李顯龍胞弟李顯揚接受外媒訪問時批評星國政府迫害他和家人。星國媒體報導,新加坡政府駁斥李顯揚,並指他將個人恩怨變成「針對他的父親、家人和國家的國際抹黑行動」。

李顯揚先前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根據聯合國難民公約(U.N. Refugee Convention),他現在是星國政治難民。英國「衛報」(Guardian)曾報導,李顯揚受訪時說,在他與家族關係疏遠、支持反對黨後開始被針對,並稱新加坡當局用毫無根據的指控針對他,對他與妻兒提起一系列法律訴訟,「嚴重到我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應該在新加坡生活的地步」。

李光耀2015年辭世後,李顯揚與10月9日過世的胞姊李瑋玲一直就如何處理父親的故居,與兄長李顯龍意見分歧,公開爭吵導致兄弟姊妹關係疏遠,也成為媒體焦點之一。

李顯揚日前也向總理黃循財喊話,表示李光耀故居的去留「現在已成為您的責任,李光耀在遺囑中明確指示,一旦瑋玲不再住在房子時,應立即將其拆除。現在,是您做出決定的時刻了」。

新加坡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曾表示,國家文物局將研究李光耀歐思禮路38號故居是否存在值得保留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建築價值,做為後續處理參考。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政府嚴正駁斥李顯揚,指他在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針對新加坡的不實言論,是將個人恩怨變成「針對他的父親、家人和國家的國際抹黑行動」。

報導指出,新加坡政府日前答覆衛報時強調,李顯揚聲稱自己一家是「莫須有」迫害受害者的說法毫無根據,李顯揚夫婦沒有面對法律約束,他們可以自由返回新加坡。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客座教授陳有利表示,李顯揚的政治庇護不會影響公民權,除非他滯留外國超過10年沒有回到新加坡。根據新加坡法律條文,年逾18歲的新加坡公民若連續10年未曾回國,政府可下令褫奪公民權。(編輯:陳承功)1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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